治安科科长:张建甲
治安科(校卫队)是保卫处下属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校园治安工作进行日常管理的职能部门。
1.建立和健全学校各项治安防范规定,指导和监督学校各部门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负责学校治安防范工作,接受群众反映治安情况和问题的咨询,提高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做到群防群治。
3.积极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协助各单位做好师生员工法制教育和治安防范意识教育,提高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制观念及自我保护能力。
4.做好校卫队的培训工作,提升校卫队员的综合服务素质和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5.加大对学校大学城校区物业公司的监督、检查和培训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和稳定。指导和配合医院保卫科的业务工作。
6.负责做好校内群众集会,学校大型会议和活动以及公共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
7.依据《治安处罚法》及校园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对可疑人员进行检查询问,对违反校园规定的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罚。
8.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校内及周边的治安动态,及时分析,研究对应的策略。
9.处理校园轻微的治安问题。若发生刑事案件或情节较严重的案件时,保护现场并且及时报公安机关,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等工作。
10.完成上级机关及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